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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中国与西方的军事技术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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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共产党员网 作者: 日期:2013-12-2 9:50:0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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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2月底,由于苏联入侵阿富汗,美国政府内部的争论解决了,态度有了很大转变。1980年1月,布朗访华,称“我们已在与中国人的战略关系上采取了一项重大步骤”。随后几周,美国国务院放宽了对30多种军事支持设备的管制,可以由军火控制局发放许可证向中国出口。这些装备包括防空雷达、无线电、对流层通信设备、运输直升机、载重牵引车和电子干扰装置等。
1980年4月,美国商务部把中国从华沙条约国家组Y组转入新的国家组P组,使中国有资格获得更广泛的输出品,尤其是敏感性领域的产品。5月底,中央军委秘书长耿飚访问美国,象征着两国间的安全关系正在扩大。7月,美国商务部宣布进一步放宽发放许可证的标准。9月,五角大楼一个高级代表团访问中国,并批准颁发400多项技术先进的军事支持设备的出口许可证。
1981年1月,里根上台后,采取双轨政策,一方面保持同中国的交往,一方面又加强与台湾当局的联系,还在一定程度上升级了对台湾的军售。6月1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再次重申中国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立场。他说:“我们已多次声明,我们宁可不要美国的武器,也绝不同意美继续干涉我内政,售武器给台湾。”鉴于此,中国政府推迟了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刘华清原定于8月的访美日程,而此次访美是以讨论向美国购买武器为主要内容的。
1982年,中美签订了《八一七公报》,双方关系有所缓和。1983年5月21日,里根总统以“双倍政策”(1981年7月里根提出的新的对华技术出口政策,即允许美国厂商向中国出口的技术和产品在性能和水平上可能是美国向苏联出口的两倍)很难衡量为由,批准将中国由P组改为V组,列入“友好的非盟国”一类。同月,美国商务部部长鲍德里奇访问中国。其访问的结果是,美国同意放宽对中国的出口限制,尤其是放宽七种具有“双重用途”项目的出口限制。
1983年夏,中国国防部长张爱萍邀请美国国防部长温伯格访华。9月25日,温伯格访问中国,恢复了中断三年的中美官方军事联系。访问期间,温伯格与张爱萍建立了深厚的个人友谊。在与张爱萍谈到军事技术转让问题时,鉴于中国方面于1981年6月曾向美国提出了一份意向购买清单,温伯格讲了其中多少项可以解决后,又谈到美国技术转让的基本政策。温伯格对加强中美军事关系态度积极。
中美双方随后就确定了进行军事技术合作的原则,成立了参谋级别的中美军事技术合作工作组,继续进行讨论,并决定中方派出考察组赴美国考察。会后,组成了以张品为组长,贺平、贺鹏飞参加的三人小组,先期赴美考察。
1984年3月下旬,根据中国要求出售火炮、反坦克武器和防空系统的信函,双方达成协议,美国同意向中国转让火炮、反坦克武器和防空武器,并大致确定向中国出售的武器和转让的技术用于四个方面:反坦克、火炮弹药、防空雷达和导弹、岸舰反潜艇战。
6月,张爱萍回访美国。6月12日,里根签署了同意中国享受“对外军事销售”(FMS)待遇的文件,这样就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中国在美国对外军事销售和技术转让中的地位。自此,中国购买有关军事设备和技术转让项目,无须再经过美国国会批准。里根在与张爱萍会面时表示:“我们是把中国作为不结盟的朋友看待的。”访美期间,张爱萍与温伯格签署了军事技术合作备忘录,这一备忘录阐明了两国未来军事技术合作的基本原则。在两国国防部长实现互访后,两国军方的各个方面领导人的互访更加频繁。
中美两国军事交流与合作以高层领导频繁互访为契机,签订了大量合作协议,两军军事技术合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美国对中国与欧洲国家的军事技术合作采取了默许甚至鼓励的态度
相对于中美两国军事技术合作的坎坷,中国与西欧国家的军事技术合作则较为顺利。主要原因是西欧国家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了积极合作的态度,政治上的阻力小。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中期,中国与西欧国家的军事技术合作就已取得一定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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