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甘肃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省卫生厅、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管理办法》及《麦积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生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一、正常办理
即在出生三个月以内办理,家长或监护人持以下手续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医院出院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区政府政务大厅办理。
二、一般补办
出生3个月——6岁(含6岁),家长或监护人持以下手续带孩子到区妇幼保健院儿保室进行常规检查后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医院出院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补办申请,亲子关系表,接生情况表,需加盖村委会及乡镇府公章。
三、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家庭接生)婴儿,家长或监护人持以下手续带孩子到区妇幼保健院儿保室进行常规检查后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医院出院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村委会及乡镇府公章;
4.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加盖卫生院公章;
5.及接生员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三个月以上者还需提供补办申请,需加盖村委会及乡镇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