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远程办、商务主管部门:
为充分利用农村已有信息化资源,促进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商务部在2007年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于2010年10月,会同中央组织部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通过新农村商网,在全国8个省(自治区)的54个县(市)开展了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较好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012年11月商务部会同中组部召开的全国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与信息化工作交流会议,对近年来各试点地区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巩固成果、推进试点做出了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拟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把有效经验和做法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现就此请你们提出意见建议。
一、拟扩大试点的范围及要求
(一)将商务部2007年首批确定的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个县(市、区)统一纳入2010年中组部、商务部合作试点,以更好发挥远教部门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信息站点建设。
(二)商务部首批确定的和与中组部合作确定的23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加试点县(市)。其他省份,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开展试点。
(三)申请新增试点的省份和地区,必须是本省(区、市)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基本具备网络条件,且农业产业基础较好,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开展较为扎实,终端站点管理比较规范,农产品购销信息需求较为迫切。申请工作按自愿的原则,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审核报批(通知另发)。
二、扩大试点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提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作用,通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和商务部新农村商网,帮助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查询农产品流通相关的市场信息,引导和规范农民及涉农企业有序开展生产经营。
(二)开展产销对接服务。利用新农村商网农产品购销对接平台,建立本地主产农产品流通数据库,帮助农民和涉农企业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实现购销信息衔接,促进农产品流通,缓解农产品"卖难"。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从本地工作实际出发,建立省远程办和商务主管部门、试点县(市)远程办和商务主管部门合作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三、保障措施
商务部、中组部对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通过新农村商网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高度重视,拟针对开展试点地区的党员远教系统设备、设施老化等问题,充分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通过适当资金支持,对党员远教系统逐步进行升级改造。同时,通过评比表彰、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等多种激励措施,调动各地积极性,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地结合近年来的试点实践和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重点对拟扩大的试点范围及标准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3年3月20日前以文字形式报商务部电子商务司。
联系人: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发展规划处 孙国强 吴瞳盺
电 话:010-65197495 010-65197450
传 真:010-65197450
附件:1、2007年商务部确定的20个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
2、2010年全国远程办、商务部确定的54个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
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
2013年2月22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