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
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职位与计划
2016年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309名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职位分为三类:
1、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考录职位,考录计划188名,考录对象为2013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2014年选聘到甘南州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2、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录职位,考录计划75名,考录对象为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3、专门面向脱贫“摘帽”村优秀村干部的考录职位,考录计划46名,考录对象为全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中,2015年度脱贫“摘帽”村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脱贫“摘帽”村以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定发布为准)。
具体职位、录用人数详见《甘肃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为2013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或2014年选聘到甘南州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报考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及专门面向2015年度脱贫“摘帽”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须为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4月5日);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
7、2015年度脱贫“摘帽”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的年龄条件为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5日以后出生);任职期间个人、集体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4月5日以后出生);其他村干部报考的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5日-9日。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个人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甘肃省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甘肃省2016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奖励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
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汇总,并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联合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贫困县达不到3:1时可降低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2015年度脱贫“摘帽”村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除报考专门面向脱贫“摘帽”村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外,还可同时报考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