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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公开招聘公安协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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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麦积新闻网 作者: 日期:2017-6-9 15:16:0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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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翠湖公园治安管理和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正常秩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协警(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安协警20人(限男性)。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麦积区户口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麦积区非农业户口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复员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协管员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有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复转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 (6)有过吸毒史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6月9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6月12日至14日,在区政务大厅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员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寸1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2017年天水市麦积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资格。 (四)招聘考试工作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由区人社局命题,区公安分局组织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聘岗位的匹配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20名公安协警,招聘人员(中间成绩并列的依次后延,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录取)。
五、聘用后职责和待遇 招聘的公安协警主要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治安管理工作,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和执法资格,协警在正式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工作。 1.招聘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置到公安协警岗位,劳务派遣公司与区公安分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共同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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