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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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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日期:2012-9-5 8:34:0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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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院住院:患者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到乡镇卫生院就诊→由诊治医师开据诊断证明卫生院新合办盖章确认→患者户口所在的乡镇新合办开据就诊通知书(自住院之日起及时就诊通知书)→将就诊通知书交卫生院新合办→出院时现场垫付直报。 区级医院住院:患者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到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诊治医师开据诊断证明区级医院新合办盖章确认→患者户口所在乡镇新合办开据就诊通知书(自住院之日起及时就诊通知书)→将就诊通知书交区级医院新合办→出院时现场垫付直报。 区内市级医院住院:患者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诊治医师开据诊断证明→患者持诊断证明到区新农合办公室办理网上转诊手续(自住院之日起及时办理)→出院时现场垫付直报。 区外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在区外医疗就医的患者出院后,30日内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和身份证、住院发票、出院证明、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到户口所在乡镇新合办及时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优化补偿方案,充分发挥基金效益。根据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新农合运行实际,对新农合住院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为85%; 区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75%; 市级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65%; 省级起付线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个人年度补偿封顶线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 特殊人群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零起付线,报销比例上浮20%; 将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诊疗范围; 将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先天性耳聋8种重大疾病按照定额住院费用的70%予以定额补偿,且不计入患者当年新农合封顶线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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