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近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任务,结合行业特点,立足岗位工作实际,以争先锋、创一流的行动,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投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扶贫攻坚、保障民生改善、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战斗力强、先锋模范作用好、业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七一”到来之际,现开设“先锋引领”专栏,陆续刊发部分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事迹,供大家学习借鉴。
做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记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张晓刚
张晓刚,200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麦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张晓刚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忠于法律,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履行着自己作为一名党员法官的神圣职责。
作为一名具有多年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张晓刚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对每个案件,他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在审判实践中,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办案原则,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和裁判文书质量关,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与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了案件质量。2015年他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8件,其中多为疑难案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120余件。由于工作实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麦积区安全卫士、麦积区第三届劳动模范。
张晓刚主要从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为了更好地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在总结少年审判工作经验的同时,大胆实践,加强庭前、庭审、庭后工作延伸,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由于他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基本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庭前调查了解、庭审教育挽救和庭后回访帮教三个环节,充分保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做到了判一个,挽救一个,帮教一个,悔罪一个。同时,为了提高帮教效果,他积极探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采取圆桌庭审方式,将法庭教育作为重点。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人民陪审员,与未成年被告人围坐在一起,进行亲情对话,改变了原来过于严肃的庭审气氛和严格的法庭审理程序,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张晓刚在法院工作11年,审理过的刑事案件多达几百件,但他从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没收过当事人一分钱,没办过一件人情案。案件审理中,求他“开条口子”、“轻判一点”、“网开一面”的同事、亲友不少,但他从不受外界的干扰影响,秉公办案,廉洁自律,始终保持着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违章、不违纪、不犯法。
“爱岗敬业、忠于法律、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是张晓刚的价值追求。张晓刚深知做一名新时代党员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他将继续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廉洁做为其行动的指南,以一个优秀党员、优秀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