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狠抓落实
麦积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自精准扶贫贷款工作启动实施以来,麦积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相关政策精神,把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作为破解制约贫困群众发展瓶颈难题、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重要资金支撑的重要举措,精心谋划统筹,加强衔接协调,强化工作调度,狠抓任务落实,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任务。截至目前,麦积区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1.81亿元(第一批7.74亿元,第二批4.07亿元),实现23659户贫困群众受益,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户数的94.5%。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17个乡镇、道北街道办及相关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麦积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与驻区银行积极对接,认真研究政策,制定出台了《麦积区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推进措施、贷款审批的基本程序,筛选确定由机构网点铺设全、资本实力强、农村金融服务基础好的天水麦积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全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承贷银行,为做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认真制定操作细则,不断优化操作流程。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明确了贷款各项要素和各乡镇、有关街道办承担贷款审批、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工作职责,探索出了“农户贷款+带资入企+获取收益”的贷款发放模式,筛选出了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产业基础好的170家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无力经营或经营能力较弱,但有贷款意愿的贷款贫困户签订了《脱贫增收三方带动协议》,确保带动农户年收益4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细则》执行反馈意见,及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使用贷款操作流程调整为区行业部门推荐、区主管部门初审、乡镇审定、区财政资料提交和麦积合行审批发放五个环节,为加快组织类贷款发放效率创造了条件。
三是认真确定贷款对象,积极宣传贷款政策。麦积区乡村两级干部和驻村干作队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逐户分析贫困户经营预期发展趋势,结合贫困户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测算确定了贷款对象和贷款额度。为了让贫困群众少走弯路,尽早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的政策依据和工作流程,印发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宣传单,各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委会积极采取广播、标语、专栏、座谈会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让群众明白“什么人能贷”、“怎么贷”,对外出务工的贫困户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告知,并通知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得到了贫困群众的广泛认可,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是着力优化办理环节,高效有序发放贷款。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日内办结”的“三个一”贷款办理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地为贷款户提供优质、快捷、高效服务。“一次性告知”,即印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资料清单,一次性向群众告知贷款政策、办理贷款所需材料,让贷款群众一次性提供全部贷款资料,做到让贷款群众少跑腿;“一站式办理”,即组织农工部、扶贫办、财政局、担保公司、合作银行等各相关单位合署办公,“一站式”高效审核群众办理贷款各项手续;“一日内办结”,即严格按照“即报即审、当日办结、当日放贷”要求,当日接收的贷款申请资料当日审核完毕,经银行确认后立即开户拨款。区财政、扶贫、金融办及精准扶贫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分片、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贷款工作进度,有效促进了贷款发放。
五是落实反担保机制,防控专项贷款风险。区上共注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风险补偿基金861.99万元,建立了区政府主导、乡镇主体、部门参与的贷款风险控制机制,在坚持银行对农户免抵押、免担保政策的基础上,落实贫困户贷款反担保措施,按照“足值、有效、合规”的标准,审定组织类贷款的担保措施。个人类贷款由农户向乡镇政府提供反担保,主要采取了三户联保、公职人员担保、定期存折抵押等形式;组织类贷款,由用款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确定1至2户企业,分别向麦信担保公司和乡镇政府提供反担保。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贷款入户调查、农户选择、产业引导、带动对接等工作。相关部门发挥业务归口管理、项目申报管理方面的优势,密切与组织类贷款人的联系,及时发现和整改在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组织类贷款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如期偿还。麦积合作银行负责监督不良贷款职责,配合乡镇、有关部门依法回收不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