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何保障基层主体责任的落实
针对基层的情况和特点,重点就是要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专项整治三个层面加以推进。
第一,完善七项制度。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相关的制度建设,省委的《意见》已经作出了明确安排,包括专题会议、协作推进、图标分责、签字背书、对下约谈、年度报告等14项制度。各级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就基层来讲,除了省委已经明确的制度建设事项,还要抓好以下七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一要完善学习上级精神的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提出贯彻的措施,不能因为工作任务重就把学习上级精神的任务丢在一边,不能对上级精神随心所欲、选择执行,而是要完整系统地吃透、不折不扣地落实。二要完善干部包乡包村制度,依托现有的县级干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工作格局以及双联行动中形成的联系帮扶关系,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包抓内容,真正构建起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三要完善检察网络覆盖制度,从基层反腐力量比较薄弱的实际出发,借鉴和推广我省整合检察系统及涉农部门力量、治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的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普遍设立乡镇、村社检察联络室,聘请基层干部群众担任反腐联络员,及时收集、反馈违法违纪线索,把反腐败这张网织得更严更密。四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监管薄弱的重点部门和岗位,加强廉政风险的防范、排查和管控,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五要完善片区交叉办案制度,针对乡镇一级人手不足不能办案、人情交织不便办案的问题,探索实行县区纪委统一领导、非案发乡镇纪委异地交叉办案的模式,交叉乡镇不固定、根据需要随时调整,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作用。六要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围绕解决基层纪委办案能力弱、办法少、经验缺的问题,采取举办县乡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班以及到上级纪委挂职锻炼、抽调参与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的办案能力和水平。七要完善谈话提醒警示制度,既要及时提醒和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也要及时提醒和约束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谈话,避免小的腐败问题发酵坐大。
第二,健全五个机制。“3783”主体责任体系已经明确要在全省范围内构建8个机制,基层各级要围绕这些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加强实践探索,不断细化和丰富。同时,省市县乡要联系基层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相关机制建设,在这样五个方面下大功夫:一要健全阳光公开机制,把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作为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改进公开方式,让权力寻租、贪污腐败没有空间。二要健全线索督办机制,对纪委搜集掌握的腐败线索跟进排查情况,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都要及时过问,掌握哪些摸排了、落实了,哪些没有跟进开展工作,引导和约束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把腐败线索利用好。三要健全检查督促机制,不仅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调研的重要内容,还要抽调专门力量,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专项检查,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四要健全群众评价机制,对基层特别是乡村两级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好不好要由群众说了算。五要健全定期考评机制,每一级都要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年中、年末各进行一次考核评估,不能对下级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一本糊涂账,哪些研究了、哪些推进了、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干都要一清二楚。
第三,开展六大行动。就是要在抓好19个重点领域治理的基础上,扭住基层最突出的腐败问题,顺应群众最直接的利益关切,集中精力抓好惠民政策规范落实、公共资源规范交易、重点项目规范建设、涉农资金规范使用、执法司法规范运作、为民便民规范服务等六个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关方面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和成果拓展,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一项行动的着力重点和工作要求,指导各级把专项治理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动员全省各方面力量打好这场治理基层突出腐败问题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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