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建立资金投入机制。总体来看,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历史欠账较多,还处在较低水平。在投入总量不足的同时,也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因而必须创新投入方式。要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要重点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倾斜。针对资金使用分散的问题,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县为主整合涉农资金。要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三要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三分在建、七分在管。一些地方通过集中整治较大地改善了基础设施,但不久便出现了设施闲置破损、杂物乱堆乱放、垃圾污水依旧等问题,原因是没有建立起管护长效机制。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要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要积极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建立专业管护队伍,确保人居环境建设的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
四要建立多方参与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机制。政府主导,就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总体部署、整合资金、制定规划、示范推广等方面,而不是大包大揽。农民主体,就是要体现“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充分发挥各村民组织作用,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村务公开,以使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社会参与,就是要引导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社会各界资助建设,探索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